澳洲事实伴侣签证的 12 个月要求,以及官方列出的例外情形
资料核对日期:
准备以事实伴侣(de facto partner)身份申请澳洲伴侣签证的家庭,最常卡在同一个问题上:这 12 个月从哪一天往前算。澳洲内政部的 Partner visa (temporary)(subclass 820)页面与 Partner visa (provisional)(subclass 309)页面都写明:通常你必须在申请本签证前紧接的至少 12 个月内处于事实伴侣关系(at least 12 months immediately before you apply)。两份页面紧接着写明,约会期间或网恋期间的时间「可能不」算作处于事实伴侣关系。
12 个月要求的原文出处与时间点
同一份页面在两个位置写到这段时间:
- 820 页面「De facto partners」一节写明:通常你必须已处于事实伴侣关系至少 12 个月,且是「申请本签证之前紧接的」(immediately before you apply)这段时间。
- 820 页面「Evidence of your de facto relationship」一节写明:除了证明关系的文件,还要显示你在「递交本签证申请之前」(before you applied)已处于事实伴侣关系至少 12 个月。
- 309 页面的对应两节写法与 820 页面一致。
两份页面对递交地点的要求不同:820 页面写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澳洲境内申请;309 页面写明,你必须在澳洲境外申请,与你一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也须在境外。两份页面还都写明,事实伴侣关系的申请人递交时必须年满 18 岁(must be 18 or older)。
网恋与约会期怎么算
页面原文用的措辞是「Time spent dating or in an online relationship might not count as being in a de facto relationship」,即约会或网恋的时间可能不计入事实伴侣关系。原文没有给出折算办法或比例。
能对照的是页面对事实伴侣关系的定义要素。820 页面的词汇表写明,事实伴侣关系指双方未合法结婚,但:
- 承诺共同生活并排除他人;
- 关系真实且持续;
- 共同居住,或并非永久性地分开居住;
- 双方并非亲属关系。
页面并写明事实伴侣关系可以是同性或异性关系。也就是说,网恋或约会期能否支撑申请,取决于你提交的材料能否显示上述要素,而不取决于交往时长本身。
官方列出的例外情形
两份页面的「De facto partners」一节写明,12 个月要求「不适用」(will not apply)的情形如下:
| 例外情形 | 页面原文列出的条件 |
|---|---|
| 令人同情且有说服力的情况 | 你能证明存在 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circumstances,以支持批给临时 820 签证(309 页面写为临时 provisional 309 签证) |
| 伴侣持有或曾持有永久人道签证 | 伴侣持有或曾持有 permanent humanitarian visa;你们的事实伴侣关系在我们批给其签证之前已存在;伴侣在我们批给其签证之前已告知我们这段关系(三项写在同一组条件下) |
| 伴侣正在申请永久人道签证 | 你的事实伴侣是一名永久人道签证的申请人(an applicant for a permanent humanitarian visa) |
| 已登记关系 | 你已向澳洲某个州或领地的主管机关登记关系,例如出生、死亡与婚姻登记处(a registry of births, deaths and marriages) |
需要留意的是,例外免除的是「12 个月」这一项要求;页面列出的其他资格条件,例如担保人、健康、品格、签署澳洲价值观声明等,仍然作为本签证的条件存在。
未满 12 个月时,材料部分给出的两条路
820 与 309 页面的「Evidence of your de facto relationship」一节都写明,如果你与事实伴侣在一起的时间未满 12 个月,你可以:
- 提供你已向澳洲某个州或领地的出生、死亡与婚姻登记机构登记关系的证据;
- 以书面形式说明任何令人同情且有说服力的情况,供官方考虑批给签证。
这一节列出的两条路径,与资格部分列出的例外并不完全相同:资格部分还列出了永久人道签证相关的两类情形。
关系证据按哪四类准备
两份页面的「Supporting evidence of the relationship」一节把关系证据分为四类,举例如下:
| 类别 | 页面列出的证据举例 |
|---|---|
| 财务(Finances) | 共同的房贷或租约文件、房屋汽车或大型家电的共同贷款文件、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双方名下的家庭账单 |
| 家务与居住(Your household) | 关于如何分担家务的说明、双方名下的家庭账单、寄给你们双方的信件或电子邮件、显示共同承担子女责任的文件、证明居住安排的文件 |
| 社交(Social matters) | 两名 18 岁以上、认识你们双方并了解你们关系的人出具的陈述(可用 Form 888);共同邀请或一起外出的证据、有共同朋友的证明、已向政府、公共或商业机构告知关系的证明、共同参与体育文化或社交活动的证明、共同旅行的证明 |
| 承诺(Commitment) | 了解彼此背景、家庭情况或其他个人细节;个人事务已合并;分开时保持联系;双方并非亲属;也可提供遗嘱条款 |
页面还要求以书面形式说明关系史,包括:初次相遇的时间、地点与方式,关系如何发展,何时同居、订婚或结婚,平时一起做什么,分开过的时间,关系中的重要事件,以及对未来的计划。
如果见证人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页面要求提供护照或出生证明等身份证明。
常见问题
网恋期间的时间一定不能计入 12 个月吗?
820 与 309 页面写的是「可能不计入」(might not count),并同时列出事实伴侣关系的定义要素,包括共同居住或并非永久分居。能否计入,取决于你提交的材料能否显示这些要素。
登记关系之后,是不是就不用满足 12 个月了?
按两份页面原文,已向澳洲州或领地主管机关(例如出生、死亡与婚姻登记处)登记关系的,12 个月要求不适用。页面写明的是澳洲的州或领地主管机关。
309 和 820 的 12 个月要求是否相同?
两份页面的「De facto partners」一节写法一致:通常须在申请前紧接的至少 12 个月内处于事实伴侣关系;约会或网恋时间可能不计入;例外情形与登记关系、永久人道签证、令人同情且有说服力的情况相同。
未满 18 岁能以事实伴侣身份申请吗?
两份页面都写明,事实伴侣关系的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必须年满 18 岁(must be 18 or older)。
资料来源
- Partner visa (temporary) (subclass 820)(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Australia),查阅日期 2026-10-11)
- Partner visa (provisional) (subclass 309)(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Australia),查阅日期 202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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