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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配偶团聚签证 · 关系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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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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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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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类别

本表只摘录各国官方页面原文并逐条附出处,不构成移民建议,不评估个人资格;规则以官方最新页面为准。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澳洲境内配偶签证(820 临时 / 801 永久)

Partner visas (apply in Australia) (Subclasses 820 and 801)

在哪里递交
境内递交(递交时本人及同申家庭成员须在澳洲境内)
签证性质
临时(820)→ 永久(801),两段一次申请
担保人
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配偶或事实伴侣;担保人通常就是伴侣本人,须经移民局批准且不能更换
关系类型
已婚配偶(married)或事实伴侣(de facto);事实伴侣通常须在递交前连续至少 12 个月处于事实关系,原文列有例外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方页面未写明具体金额,以官方费用页为准。
官方规则要点(18 条)
  • 临时(820)和永久(801)配偶签证一并申请。
  • 须与身为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配偶或事实伴侣保持真实关系。
  • 递交时本人须在澳洲境内,随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也须在境内。
  • 事实伴侣通常须在递交前连续至少 12 个月处于事实关系;约会或网恋的时间可能不计入。
  • 如已在澳洲州或领地机构(如出生、死亡和婚姻登记处)登记关系,12 个月要求不适用。
  • 事实伴侣申请人递交时须年满 18 岁;已婚申请人多数情况下也须年满 18 岁。
  • 不能更换担保人:递交时的担保人须在 820 获批后的 2 年内继续担保。
  • 担保人通常是申请人的伴侣,须经移民局批准。
  • 递交时未持有实质签证、且此前未持有过 300 签证的,须证明存在给予配偶签证的「compelling reasons」(充分理由)。
  • 首次递交 820/801 满两年后,才有资格被考虑永久阶段(801)。
  • 永久阶段须证明本人仍是当初担保 820 那位担保人的配偶或事实伴侣。
  • 遭遇家庭暴力的,仍可能有资格获得临时和永久配偶签证(家暴条款)。
  • 关系结束时,视情况可能需要在 ImmiAccount 填写「关系终止通知」(Notification of Relationship Cessation)。
  • 所有文件须翻译成英文,原件和译文都要提交。
  • 在澳洲境内的译者须获 NAATI(澳洲翻译资格认可局)认证;境外译者不必认证,但每份译文须用英文写明译者全名、地址电话、所译语言的资质与经验。
  • 文件无须经过核证(certified)。
  • 担保人须为申请人及其随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提供经济和住宿方面的协助。
  • 担保义务在临时配偶签证获批后 2 年结束(申请人获批时在澳洲境内则自获批日起算,在境外则自下次入境起算)。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9 类)
  • 官方要求提供证据的三个方面:与伴侣的关系;以往的关系;受抚养人
  • 关系的财务方面:双方名下的家庭账单;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房车等大宗资产的联名贷款文件;联名房贷或租约
  • 家庭与居住安排:说明双方如何分担家务的陈述;双方名下的家庭账单;寄给双方的信件或邮件;共同承担子女责任的文件;证明居住安排的文件
  • 关系的社会方面:共同受邀或一起外出的证据;共同朋友的证明;已向政府、公共或商业机构告知双方关系的证明;共同参加体育、文化或社交活动的证明;一起旅行的证明
  • 对彼此的承诺:了解对方背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的证明;合并处理个人事务的证明;遗嘱条款;分隔两地时保持联系的证明;日常沟通的证明
  • 无实质签证递交时:至少两份第三方法定声明:由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在递交前六周内作出;确认申请人与担保人处于婚姻或事实关系;驾照或 Medicare 卡不足以证明身份;Form 888 不是法定声明
  • 身份文件:写有父母双方姓名的出生证明;现有护照的照片、个人信息及签发/到期日期页;身份证(如有)
  • 品格文件(无犯罪记录证明):16 岁后过去 10 年内累计居住满 12 个月的每个国家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澳洲证明只接受联邦警察(AFP)出具的完整披露版;Form 80 个人资料表
  • 永久阶段:担保人的法定声明(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可涉及的内容:双方是否排他地相互承诺;关系是否真实且持续;是否同居或未永久分居;关系何时开始、同居多久;共同承担的财务责任;家庭性质(含共同照顾子女);关系的社会方面;彼此承诺的性质;未来计划

来源:Partner visas (apply in Australia) (Subclasses 820 and 801)(原文查阅 2026-10-11 至 2026-10-14)

澳大利亚

澳洲境外配偶签证(309 临时 / 100 永久)

Partner (Provisional) visa (Subclass 309) and Partner (Migrant) visa (Subclass 100)

在哪里递交
境外递交(递交时本人及同申家庭成员须在澳洲境外)
签证性质
临时(309)→ 永久(100)
担保人
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的配偶或事实伴侣;担保人通常就是伴侣本人,须经移民局批准且不能更换
关系类型
已婚配偶或事实伴侣;事实伴侣通常须在递交前连续至少 12 个月处于事实关系,原文列有例外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方页面未写明具体金额,以官方费用页为准。
官方规则要点(14 条)
  • 309 签证让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新西兰公民的事实伴侣或配偶临时在澳生活,是取得永久配偶签证(100)的第一步。
  • 递交时本人须在澳洲境外,随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也须在境外。
  • 事实伴侣通常须在递交前连续至少 12 个月处于事实关系;约会或网恋的时间可能不计入。
  • 不能更换担保人:递交时的担保人须在 309 获批后的 2 年内继续担保。
  • 担保人通常是申请人的伴侣,须经移民局批准。
  • 已婚申请人通常须年满 18 岁;事实伴侣申请人递交时须年满 18 岁。
  • 100 签证通常发给持有临时配偶签证(309)的人。
  • 永久阶段须证明本人仍是当初担保 309 那位担保人的配偶或事实伴侣。
  • 遭遇家庭暴力的,可申请按家暴条款考虑给予临时和永久签证。
  • 所有文件须翻译成英文,原件和译文都要提交。
  • 在澳洲境内的译者须获 NAATI(澳洲翻译资格认可局)认证;境外译者不必认证,但每份译文须用英文写明译者全名、地址电话、所译语言的资质与经验。
  • 文件无须经过核证(certified)。
  • 担保人须为申请人及其随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提供经济和住宿方面的协助。
  • 担保义务在临时配偶签证获批后 2 年结束(申请人获批时在澳洲境内则自获批日起算,在境外则自下次入境起算)。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6 类)
  • 官方要求提供证据的三个方面:与伴侣的关系;以往的关系;受抚养人
  • 关系的财务方面:双方名下的家庭账单;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房车等大宗资产的联名贷款文件;联名房贷或租约
  • 家庭与居住安排:说明双方如何分担家务的陈述;双方名下的家庭账单;寄给双方的信件或邮件;共同承担子女责任的文件;证明居住安排的文件
  • 关系的社会方面:共同受邀或一起外出的证据;共同朋友的证明;已向政府、公共或商业机构告知双方关系的证明;共同参加体育、文化或社交活动的证明;一起旅行的证明
  • 对彼此的承诺:了解对方背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的证明;合并处理个人事务的证明;遗嘱条款;分隔两地时保持联系的证明;日常沟通的证明
  • 永久阶段:担保人的法定声明(Commonwealth statutory declaration)可涉及的内容:双方是否排他地相互承诺;关系是否真实且持续;是否同居或未永久分居;关系何时开始、同居多久;共同承担的财务责任;家庭性质(含共同照顾子女);关系的社会方面;彼此承诺的性质;未来计划

来源:Partner (Provisional) visa (Subclass 309) and Partner (Migrant) visa (Subclass 100)(原文查阅 2026-10-11 至 2026-10-14)

澳大利亚

澳洲未婚夫妻签证(300)

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Subclass 300)

在哪里递交
境外递交(递交时本人及同申家庭成员须在澳洲境外)
签证性质
临时签证(9–15 个月),婚后在境内申请 820/801
担保人
未婚配偶本人;多数情况下须为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关系类型
准备结婚的未婚伴侣;双方成年后须见过面,原文写明可以是同性或异性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方页面未写明具体金额,以官方费用页为准。
官方规则要点(11 条)
  • 此签证让申请人来澳与未婚配偶结婚,婚后可再申请配偶签证。
  • 担保人就是申请人的未婚配偶,须经移民局批准。
  • 多数情况下,未婚配偶须为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
  • 申请人与担保人递交时均须年满 18 岁。
  • 双方须在年满 18 岁后当面见过,且递交时彼此相识。
  • 关系可以是同性或异性。
  • 须在签证到期前与未婚配偶完成结婚;可在任何国家结婚,但婚姻须符合澳洲法律。
  • 可停留期限以批签信为准,为批签之日起 9 至 15 个月。
  • 如要在澳定居,须在婚后、300 签证到期前申请 820/801 配偶签证。
  • 递交时须在澳洲境外,同申家庭成员也须在境外。
  • 所有文件须翻译成英文,原件和译文都要提交。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1 类)
  • 官方要求随申请附上的证据:与未婚配偶的关系;以往的关系;受抚养人

来源: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Subclass 300)(原文查阅 2026-10-11 至 2026-10-14)

美国

美国

美国公民的配偶移民(IR1/CR1,I-130)

Immigrant Visa for a Spouse of a U.S. Citizen (IR1 or CR1)

在哪里递交
境外:I-130 获批后领馆办理;境内(合法入境或假释):I-130 与 I-485 可同时递交
签证性质
永久居民(结婚未满 2 年为有条件绿卡)
担保人
美国公民;签署经济担保书(I-864)须年满 18 岁且在美国有住所(domicile)
关系类型
合法婚姻配偶;事实婚姻视发生地法律;同性配偶同等适用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方页面未写明具体金额,以官方费用页为准。
官方规则要点(14 条)
  • 要以绿卡身份把配偶带来美国,担保人须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
  • 美国公民、配偶在美国境内(经合法入境或假释)的,可同时递交 I-130 和 I-485。
  • 美国公民、配偶在美国境外的,I-130 获批后转领馆办理。
  •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移民签证不限名额,签证始终可用。
  • 提交配偶移民申请没有最低年龄限制,但担保人签署经济担保书(I-864/I-864EZ)须年满 18 岁并在美国有住所。
  • 美国公民递交 I-130 后,配偶有资格申请 K-3 非移民签证。
  • 「配偶」指合法结婚的丈夫或妻子;仅同居不构成移民意义上的婚姻。
  • 事实婚姻(common-law)配偶是否算配偶,取决于该事实婚姻发生地的法律。
  • 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的同性配偶,享有与异性配偶相同的移民待遇。
  • 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时结婚未满 2 年的,配偶取得的是有条件绿卡。
  • 联合递交 I-751 的,须在绿卡到期前的 90 天内递交以移除条件。
  • 善意结婚但遭受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殴打或极端虐待的,可不与配偶联合、单独递交 I-751。
  • 遭受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虐待的,可依 VAWA 自行递交移民申请(self-petition),无须施暴者知情或参与。
  • 面谈时须携带出生证、结婚证等民事文件原件(或核证副本)、所有原件的清晰复印件及所需译文。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5 类)
  • I-130 随附文件(担保人提交):民事结婚证复印件;双方以往婚姻已终止的离婚判决、死亡证明或婚姻撤销文件;双方护照规格照片;双方所有法定改名证明
  • 担保人身份证明(美国公民,任选其一):有效美国护照;美国出生证明;海外出生公民报告(CRBA);入籍证书;公民证书
  • 领馆阶段:担保人经济担保书:I-864、I-864A、I-864 EZ 或 I-864W(视情况)
  • 婚姻真实性证据(移除条件阶段,USCIS 政策手册):共同拥有财产的文件;共同租住同一住所的租约;财务资源混同的文件;婚生子女出生证明;了解婚姻真实性的第三方宣誓书;其他证明婚姻并非为规避移民法的文件
  • 中国出具的结婚证明(美国国务院国别文件说明):公证处出具的结婚公证书(两种类型均可);所有公证文件须附英文译文及译文与中文原件相符的证明

来源:Immigrant Visa for a Spouse of a U.S. Citizen (IR1 or CR1)(原文查阅 2026-05-15)

美国

美国绿卡持有人的配偶移民(I-130)

Bringing Spouses to L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Permanent Residents (Green Card holder petitioner)

在哪里递交
境外:I-130 获批且有签证名额后领馆办理;境内:有签证名额后申请调整身份
签证性质
永久居民(须等待签证名额)
担保人
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
关系类型
合法婚姻配偶;同性配偶同等适用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方页面未写明具体金额,以官方费用页为准。
官方规则要点(7 条)
  • 绿卡持有人为境外配偶递交 I-130,获批且有签证名额后转领馆办理。
  • 配偶在美国境内的,须等签证名额可用后再用 I-485 申请调整身份。
  • 美国公民及永久居民的同性配偶,享有与异性配偶相同的移民待遇。
  • 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时结婚未满 2 年的,配偶取得的是有条件绿卡。
  • 联合递交 I-751 的,须在绿卡到期前的 90 天内递交以移除条件。
  • 善意结婚但遭受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殴打或极端虐待的,可不与配偶联合、单独递交 I-751。
  • 遭受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虐待的,可依 VAWA 自行递交移民申请(self-petition),无须施暴者知情或参与。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4 类)
  • I-130 随附文件(担保人提交):民事结婚证复印件;双方以往婚姻已终止的离婚判决、死亡证明或婚姻撤销文件;双方护照规格照片;双方所有法定改名证明
  • 担保人身份证明(绿卡持有人,任选其一):I-551 绿卡正反面复印件;带临时永久居民身份印章的外国护照复印件
  • 婚姻真实性证据(移除条件阶段,USCIS 政策手册):共同拥有财产的文件;共同租住同一住所的租约;财务资源混同的文件;婚生子女出生证明;了解婚姻真实性的第三方宣誓书;其他证明婚姻并非为规避移民法的文件
  • 中国出具的结婚证明(美国国务院国别文件说明):公证处出具的结婚公证书(两种类型均可);所有公证文件须附英文译文及译文与中文原件相符的证明

来源:Bringing Spouses to L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Permanent Residents (Green Card holder petitioner)(原文查阅 2026-05-15)

美国

美国未婚夫妻签证(K-1)

Visas for Fiancé(e)s of U.S. Citizens (K-1)

在哪里递交
境外(未婚夫妻已合法居住在美国的不适用)
签证性质
非移民签证;入境后 90 天内结婚,婚后可申请绿卡
担保人
美国公民(I-129F)
关系类型
未婚夫妻;双方均须依法可以结婚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方页面未写明具体金额,以官方费用页为准。
官方规则要点(7 条)
  • 美国公民须递交 I-129F,这是未婚夫妻申请 K-1 的第一步。
  • 双方须打算在未婚夫妻持 K-1 入境后 90 天内结婚。
  • 双方均须依法可以结婚,以往婚姻须已因离婚、死亡或撤销而合法终止。
  • 递交前 2 年内双方须至少当面见过一次(原文另列可申请豁免的情形)。
  • 已结婚、计划在美国境外结婚,或未婚夫妻已合法居住在美国的,不适用 K-1。
  • K-1 签证有效期最长 6 个月、单次入境。
  • 领事官员不认可关系真实的,不会签发 K-1,并会把 I-129F 退回 USCIS。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1 类)
  • 婚姻有效性的含义:双方有共同生活的真实意图;婚姻不是单纯为了获得移民利益

来源:Visas for Fiancé(e)s of U.S. Citizens (K-1)(原文查阅 2026-05-15)

英国

英国

英国家庭签证·伴侣/配偶类

Family visa: Apply as a partner or spouse

在哪里递交
境外或境内均可(境外在线申请;境内可延期或转换)
签证性质
有期限签证(首签最长 2 年 9 个月,可延期),满 5 年可申请定居
担保人
英国或爱尔兰公民、已在英国定居者等(完整名单见官方页)
关系类型
英国承认的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同居满 2 年的伴侣;无法同居但交往满 2 年;未婚夫妻/拟民事伴侣另见 uk-fiance
官方列出的费用
加入伴侣、父母或子女的家庭签证申请费:境外申请 £2,064,境内申请 £1,407。
官方规则要点(16 条)
  • 申请方式取决于申请人是否在英国境内:境外须在线申请,境内也须在线申请。
  • 申请人与伴侣都须年满 18 岁。
  • 伴侣须为英国或爱尔兰公民,或已在英国定居(例如持无限期居留、settled status 或永久居留证明)等。
  • 双方须打算在递交后永久在英国共同生活。
  • 须证明下列之一:英国承认的民事伴侣或婚姻关系;递交时已同居满 2 年;未婚夫妻/拟民事伴侣并将在抵英 6 个月内结婚;交往满 2 年但因工作、学习或文化原因无法同居。
  • 伴侣类申请通常须证明双方合计年收入至少 £29,000(最低收入要求)。
  • 可用储蓄代替收入来证明达到要求。
  • 伴侣领取特定残障或照护类福利的,不需要满足最低收入要求。
  • 首次签证如用英语考试证明,须至少达到 CEFR A1 级。
  • 2.5 年后延期时,首签只考 A1 的须在口语和听力上至少达到 A2。
  • 首签可在英国停留最长 2 年 9 个月,之后需申请延期。
  • 最早须持家庭签证以伴侣身份在英连续居住满 5 年,才能申请定居(ILR)。
  • 家人如只是临时持工作签证或学生签证在英国,不能申请家庭签证。
  • 曾以伴侣身份在英并遭受家庭虐待、或伴侣去世的,可能可以申请定居。
  • 非英文或威尔士文的文件须提供经认证的翻译件(certified translation)。
  • 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时,在特定情况下仍可能可以申请签证或延期。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6 类)
  • 关系证据须满足的条件:来自政府、银行、房东、公用事业公司或医疗专业人士;能证明双方关系(如同住、分担开支、已婚或民事伴侣);不超过 4 年
  • 可用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民事伴侣证书;显示同一地址或共同付账的租约、水电账单或市政税单;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或显示同一地址的银行对账单;医生或牙医出具的同住证明信
  • 没有上述证据时的替代证据:一次性账单(如兽医费、房屋维修费);显示双方在同一地址选民登记的信件;显示同住的学生贷款文件
  • 不同住时:证明持续承诺:经常保持联系;相互经济支持;共同照顾子女;作为伴侣共度时光(如度假、活动)
  • 申请表会问到的关系问题:如何认识、多久见一次;同居多久(需市政税单等证明);共同支付哪些开支;是否为伴侣的照护者
  • 收入证明(受雇者):显示收入的银行对账单;递交日往前 6 个月的工资单;雇主在抬头纸上出具并注明日期的信

来源:Family visa: Apply as a partner or spouse(原文查阅 2026-10-14)

英国

英国家庭签证·未婚夫妻/拟民事伴侣

Family visa: fiancé, fiancée or proposed civil partner

在哪里递交
境外申请
签证性质
6 个月签证,婚后在英延期为伴侣签证
担保人
同伴侣类(英国或爱尔兰公民、已定居者等)
关系类型
计划在抵英 6 个月内在英国结婚或缔结民事伴侣关系的未婚伴侣
官方列出的费用
境外申请 £2,064(加入伴侣、父母或子女的家庭签证费)。
官方规则要点(5 条)
  • 须证明计划在抵英 6 个月内结婚或成为民事伴侣,且以往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均已结束。
  • 订婚期间不能在英国工作或学习;结婚或成为民事伴侣后须申请延期。
  • 以未婚夫妻身份可在英停留 6 个月。
  • 以未婚夫妻身份停留的时间不计入定居所需的 5 年。
  • 同样须满足英语与财务要求。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2 类)
  • 关系证据(与伴侣类相同口径):来自政府、银行、房东、公用事业公司或医疗专业人士;能证明双方关系;不超过 4 年
  • 以往婚姻结束的证明:前任配偶/民事伴侣信息;婚姻结束证明(如离婚证)

来源:Family visa: fiancé, fiancée or proposed civil partner(原文查阅 2026-10-14)

加拿大

加拿大

加拿大配偶/伴侣担保(Family Class)

Sponsor your spouse, partner or child — Family Class

在哪里递交
被担保人在加拿大境外(境内者也可选此类,可能被要求到境外签证处面谈)
签证性质
永久居民
担保人
年满 18 岁、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或依《印第安法》登记者(境外公民须证明将回加居住)
关系类型
配偶(合法婚姻)、事实伴侣(common-law,连续同居 ≥12 个月)或婚姻式伴侣(conjugal,见下);均可为任何性别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方页面未写明具体金额,以官方费用页为准。
官方规则要点(18 条)
  • 被担保人目前住在加拿大境外的,按 Family Class 申请。
  • 住在加拿大境内也可选择 Family Class,但可能被要求到加拿大境外的签证处面谈。
  • 婚姻式伴侣(conjugal)须与担保人保持排他且相互依存的关系至少 1 年。
  • 官网举例:在同性关系不被接受或同性婚姻违法的地方,可能因性取向无法同住或结婚。
  • 担保人须年满 18 岁,为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永久居民或依《印第安法》在加拿大登记的人,并住在加拿大。
  • 住在境外的加拿大公民须证明被担保人成为永久居民时会回加拿大居住;住在境外的永久居民不能担保。
  • 多数情况下,担保配偶、伴侣或受抚养子女没有收入要求。
  • 本人经配偶/伴侣担保成为永久居民未满 5 年的,可能无资格担保配偶或伴侣。
  • 担保承诺期:配偶、事实伴侣或婚姻式伴侣为 3 年(魁北克另有规定)。
  • 被担保人成为永久居民后,承诺期无法取消或缩短。
  • 被担保人在承诺期内领取社会救助的,担保人须偿还,偿还前不能再担保他人。
  • 配偶须与担保人合法结婚、年满 18 岁、可以是任何性别,关系真实且不只是为了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 事实伴侣(common-law)须已与担保人连续同居至少 12 个月,即在婚姻式关系中连续同居 1 年、没有长时间分开。
  • 须在申请中申报所有家庭成员(含不随行者);未申报的,日后成为永久居民后不能再担保他们。
  • 担保申请和永久居民申请两份由被担保人(主申请人)通过 PR Portal 一起在线递交。
  • 申请不完整会被退回。
  • 非英文或法文的文件须附公证(认证)翻译及原件核证副本,或附译者本人的宣誓书。
  • 遭受虐待的被担保配偶:过去对部分被担保配偶要求与担保人同住才能保留身份的条件已不存在。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8 类)
  • 现有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婚姻已在当地政府登记的其他证明;宗教仪式记录或结婚许可证不被接受;民事结合证书(如有)
  • 同住时:至少两组同住证明:联名拥有住宅物业;双方均为租客的租约;联名水电/电话/网络、信用卡或银行账户(至少 1 份联名账单);双方登记为同一地址的车险;显示同一地址的政府证件(各至少 1 份);其他显示同一地址的文件(各至少 1 份)
  • 不同住时:联系证明与探访证明:信件、短信、邮件或社交媒体对话等联系证明(最多 10 页,非英法文须认证翻译);担保人探访证明,如登机牌、护照出入境章页
  • 共同子女:每个子女的出生证明,须显示父母双方姓名
  • 四问未全答「是」时:照片及至少两类补充证明:婚礼、传统庆典、订婚或出游照片(最多 20 张,附说明);显示互为配偶的重要文件(如雇员或保险福利);相互经济支持和/或共同开支的证明;亲友认可关系的证明(如亲友信、公开关系的社交媒体信息);过去曾同居的证明
  • 四问全答「是」时:此阶段无须额外关系证明,但官员之后仍可能要求补充
  • 以往关系:担保人以往婚姻的离婚证、撤销婚姻证明或前配偶死亡证明
  • 关系信息表:Relationship Information and Sponsorship Evaluation(IMM 5532)

来源:Sponsor your spouse, partner or child — Family Class(原文查阅 2026-08-31 至 2026-10-14)

加拿大

加拿大境内配偶/事实伴侣担保(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in Canada Class)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in Canada Class

在哪里递交
境内(须与担保人一起住在加拿大)
签证性质
永久居民;递交后可选申请开放式工签
担保人
同 Family Class
关系类型
配偶或事实伴侣(common-law),须与担保人在加拿大同住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方页面未写明具体金额,以官方费用页为准。
官方规则要点(17 条)
  • 按此类别申请须与担保人一起住在加拿大;未同住的应按 Family Class 申请。
  • 住在加拿大、正被担保申请永久居民的配偶、事实伴侣或婚姻式伴侣,可以申请开放式工签。
  • 永久居民申请被拒、撤回或退回的,或打算在入境口岸申请工签的,不能按此政策申请开放式工签。
  • 担保人须年满 18 岁,为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永久居民或依《印第安法》在加拿大登记的人,并住在加拿大。
  • 住在境外的加拿大公民须证明被担保人成为永久居民时会回加拿大居住;住在境外的永久居民不能担保。
  • 多数情况下,担保配偶、伴侣或受抚养子女没有收入要求。
  • 本人经配偶/伴侣担保成为永久居民未满 5 年的,可能无资格担保配偶或伴侣。
  • 担保承诺期:配偶、事实伴侣或婚姻式伴侣为 3 年(魁北克另有规定)。
  • 被担保人成为永久居民后,承诺期无法取消或缩短。
  • 被担保人在承诺期内领取社会救助的,担保人须偿还,偿还前不能再担保他人。
  • 配偶须与担保人合法结婚、年满 18 岁、可以是任何性别,关系真实且不只是为了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 事实伴侣(common-law)须已与担保人连续同居至少 12 个月,即在婚姻式关系中连续同居 1 年、没有长时间分开。
  • 须在申请中申报所有家庭成员(含不随行者);未申报的,日后成为永久居民后不能再担保他们。
  • 担保申请和永久居民申请两份由被担保人(主申请人)通过 PR Portal 一起在线递交。
  • 申请不完整会被退回。
  • 非英文或法文的文件须附公证(认证)翻译及原件核证副本,或附译者本人的宣誓书。
  • 遭受虐待的被担保配偶:过去对部分被担保配偶要求与担保人同住才能保留身份的条件已不存在。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8 类)
  • 现有婚姻证明:结婚证或婚姻已在当地政府登记的其他证明;宗教仪式记录或结婚许可证不被接受;民事结合证书(如有)
  • 同住时:至少两组同住证明:联名拥有住宅物业;双方均为租客的租约;联名水电/电话/网络、信用卡或银行账户(至少 1 份联名账单);双方登记为同一地址的车险;显示同一地址的政府证件(各至少 1 份);其他显示同一地址的文件(各至少 1 份)
  • 不同住时:联系证明与探访证明:信件、短信、邮件或社交媒体对话等联系证明(最多 10 页,非英法文须认证翻译);担保人探访证明,如登机牌、护照出入境章页
  • 共同子女:每个子女的出生证明,须显示父母双方姓名
  • 四问未全答「是」时:照片及至少两类补充证明:婚礼、传统庆典、订婚或出游照片(最多 20 张,附说明);显示互为配偶的重要文件(如雇员或保险福利);相互经济支持和/或共同开支的证明;亲友认可关系的证明(如亲友信、公开关系的社交媒体信息);过去曾同居的证明
  • 四问全答「是」时:此阶段无须额外关系证明,但官员之后仍可能要求补充
  • 以往关系:担保人以往婚姻的离婚证、撤销婚姻证明或前配偶死亡证明
  • 关系信息表:Relationship Information and Sponsorship Evaluation(IMM 5532)

来源: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in Canada Class(原文查阅 2026-08-31 至 2026-10-14)

新西兰

新西兰

新西兰公民/居民伴侣居留签证

Partner of a New Zealander Resident Visa

在哪里递交
原文未区分境内外递交(境外获签须在 12 个月内入境)
签证性质
居留签证(可无限期居住、工作、学习),持有满 2 年可申请永久居留签证
担保人
新西兰公民或居民伴侣,须支持申请(填写 INZ 1178);过去 5 年内或已超过 1 次作为伴侣支持过成功的居留申请者不符合资格
关系类型
在真实稳定的关系中同住至少 12 个月(双方均满 18 岁后)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网标示费用自 NZD $5360 起。
官方规则要点(15 条)
  • 须与伴侣在真实稳定的关系中同住至少 12 个月(均为双方年满 18 岁之后),双方均须年满 18 岁。
  • 在境外申请获签的,须在签证签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入境新西兰。
  • 伴侣不得在过去 5 年内、或在超过 1 次成功的居留签证申请中担任过伴侣角色。
  • 伴侣须填写「Partnership Support Form for Residence」(INZ 1178)作为支持证明。
  • 伴侣通过澳洲护照、澳洲居留或回头签获得新西兰居留身份的,须居住在新西兰。
  • 伴侣是新西兰公民、且双方在海外同住满 5 年的,可能直接获发永久居留签证。
  • 伴侣本人也须符合良好品格要求(或另有安排,见原文)。
  • 持此签证满 2 年后可申请永久居留签证。
  • 在线申请须提供非英文文件的经认证英文翻译,以及原件扫描件。
  • 官网词条说明:民事结合与婚姻享有相同的财产和民事权利,可以是同性或异性伴侣。
  • 双方须年满 18 岁、不是近亲,且基于伴侣关系申请时须在递交前见过面。
  • 「同住」指与伴侣共享同一个家,不包括各自保有住所时互相留宿、度假同住或以室友身份合租。
  • 基于伴侣关系申请时,证据须为双方年满 18 岁之后的;18 岁前的证据不会用于评估。
  • 已基于伴侣关系获得居留签证(或被包含在伴侣居留签证中)的,关系结束后居留身份不变。
  • 经历过家庭暴力、且曾与新西兰公民或居民为伴侣关系的,可申请「家庭暴力受害者居留签证」。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6 类)
  • 关系证据应能说明的内容:在一起多久;同住多久;共享财务和/或其他责任;共度时光(如合照、邮件、社交媒体对话);他人认可你们的关系;其他能说明真实稳定同居关系的材料
  • 12 个月同住证据的覆盖方式:每隔几个月一份显示共同地址的材料;可联名也可分别寄送,只要显示同期同址
  • 同住证据:联名拥有住宅物业或住房贷款;联名租约或租金收据;联名水电、电话账单;寄到共同地址的联名或个人信件
  • 真实稳定关系证据:结婚证或民事结合证书;共同子女出生证明;经常使用的联名银行账户;共同拥有资产;联名信用卡或分期购物合同;双方约定的财务安排;寄给双方的卡片、信件或邮件;聊天记录;社交媒体帖子或合照;认可双方关系的支持信
  • 曾分居时须说明:分居原因;分居多久;分居期间如何保持联系
  • 伴侣身份证明:新西兰护照;新西兰出生证明;新西兰公民证书;新西兰居留签证

来源:Partner of a New Zealander Resident Visa(原文查阅 2026-10-14)

新西兰

新西兰公民/居民伴侣工作签证

Partner of a New Zealander Work Visa

在哪里递交
原文未区分境内外递交
签证性质
临时工作签证(最长 3 年),可通往居留
担保人
新西兰公民或居民伴侣,须支持申请且在 12 个月内有资格支持伴侣类居留申请
关系类型
与伴侣在真实稳定关系中同住(同住不足 12 个月的签证为 1 年)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网标示费用自 NZD $1630 起。
官方规则要点(9 条)
  • 此签证让伴侣为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的人在新西兰工作。
  • 同住不足 12 个月的,签证为 1 年,可再申请累计最长 3 年;同住满 12 个月的,签证最长 3 年。
  • 伴侣须支持申请,且有资格在 12 个月内支持一份基于伴侣关系的居留申请。
  • 须有足够资金支付生活费或有可接受的担保人。
  • 不能在申请中包含受抚养子女,但子女可基于与申请人的关系另行申请签证。
  • 双方须年满 18 岁、不是近亲,且基于伴侣关系申请时须在递交前见过面。
  • 「同住」指与伴侣共享同一个家,不包括各自保有住所时互相留宿、度假同住或以室友身份合租。
  • 基于伴侣关系申请时,证据须为双方年满 18 岁之后的;18 岁前的证据不会用于评估。
  • 持伴侣类工作或访客签证期间分居或离婚的,须以自身条件另申工作/访客签证,或在合理时间内离境。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3 类)
  • 同住证据:联名拥有住宅物业或住房贷款;联名租约或租金收据;联名水电、电话账单;寄到共同地址的联名或个人信件
  • 真实稳定关系证据:结婚证或民事结合证书;共同子女出生证明;经常使用的联名银行账户;共同拥有资产;联名信用卡或分期购物合同;双方约定的财务安排;寄给双方的卡片、信件或邮件;聊天记录;社交媒体帖子或合照;认可双方关系的支持信
  • 曾分居时须说明:分居原因;分居多久;分居期间如何保持联系

来源:Partner of a New Zealander Work Visa(原文查阅 2026-10-14)

新西兰

新西兰公民/居民伴侣访客签证

Partner of a New Zealander Visitor Visa

在哪里递交
原文未区分境内外递交
签证性质
临时访客签证(最长 3 年),不能在新西兰工作
担保人
新西兰公民或居民伴侣,须支持申请(INZ 1146)且在 12 个月内有资格支持伴侣类居留申请
关系类型
与伴侣在真实稳定关系中同住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网标示费用自 NZD $341 起。
官方规则要点(7 条)
  • 持访客签证不能在新西兰工作,但可能可以为新西兰境外的雇主或客户远程工作。
  • 签证到期前可基于伴侣关系申请居留。
  • 伴侣须填写 INZ 1146 表(Form for Partners Supporting Partnership-Based Temporary Entry)。
  • 须能证明停留结束时会离开新西兰。
  • 可在申请中包含受抚养子女。
  • 双方须年满 18 岁、不是近亲,且基于伴侣关系申请时须在递交前见过面。
  • 基于伴侣关系申请时,证据须为双方年满 18 岁之后的;18 岁前的证据不会用于评估。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2 类)
  • 同住证据:联名拥有住宅物业或住房贷款;联名租约或租金收据;联名水电、电话账单;寄到共同地址的联名或个人信件
  • 真实稳定关系证据:结婚证或民事结合证书;共同子女出生证明;经常使用的联名银行账户;共同拥有资产;联名信用卡或分期购物合同;双方约定的财务安排;寄给双方的卡片、信件或邮件;聊天记录;社交媒体帖子或合照;认可双方关系的支持信

来源:Partner of a New Zealander Visitor Visa(原文查阅 2026-10-14)

新西兰

新西兰文化包办婚姻访客签证

Culturally Arranged Marriage Visitor Visa

在哪里递交
原文未区分境内外递交(自 2026-10-01 起须在线申请)
签证性质
3 个月访客签证,之后可申请伴侣类签证
担保人
新西兰公民或居民伴侣,须有资格支持本签证及之后的伴侣类居留申请
关系类型
由当事人以外的人安排、遵循特定文化传统的婚姻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网标示费用自 NZD $441 起。
官方规则要点(5 条)
  • 婚姻安排(包括选择结婚对象)须由申请人与伴侣以外的人作出。
  • 来新西兰结婚的,须在抵达后 3 个月内举行婚礼;在新西兰境外结婚的,须在婚礼后 3 个月内申请此签证。
  • 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此签证须在线申请。
  • 在新西兰最长停留 3 个月,须在签证到期前离境。
  • 非英文文件须提供完整翻译。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1 类)
  • 文化包办婚姻的证据:双方父母与媒人/中间人之间的沟通记录;证明安排或仪式被公开认可的文件;独立来源确认该安排或仪式属于双方文化习俗;婚姻如何安排的书面说明;其他证明婚姻属文化包办的文件

来源:Culturally Arranged Marriage Visitor Visa(原文查阅 2026-10-14)

爱尔兰

爱尔兰

爱尔兰长期(家庭团聚)签证·爱尔兰公民的配偶/民事伴侣

Long stay (join family) visa — joining an Irish national

在哪里递交
境外(需签证国籍者须先获签证;免签国籍者无需签证或预审)
签证性质
长期签证;爱尔兰公民的核心家庭成员入境后获 Stamp 4
担保人
爱尔兰公民
关系类型
配偶或民事伴侣
官方列出的费用
官方页面未写明具体金额,以官方费用页为准。
官方规则要点(9 条)
  • 需签证国籍者要在爱尔兰与爱尔兰家人居住超过 3 个月,须获长期(家庭团聚)签证才能前往。
  • 免签国籍者与爱尔兰配偶同行无需签证或预审。
  • 证明关系真实性的责任在申请人和担保人。
  • 非英文或爱尔兰文的文件须附完整翻译。
  • 欧洲经济区和瑞士以外国家签发的出生、结婚、死亡、离婚证明等官方文件,须经签发国外交部认证/海牙认证。
  • 须提交原件。
  • 曾在任何国家被拒签的须如实提供详情;不披露会导致拒签。
  • 爱尔兰公民的核心家庭成员获 Stamp 4,可不需工作许可就业或经营企业。
  • 申请前须仔细阅读《非欧洲经济区家庭团聚政策文件》。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4 类)
  • 婚后未同住时:交往经过说明:何时何地相识;签证、配偶护照出入境章;照片;邮件、电话往来
  • 见面要求:关系须包含多次面对面见面(不含视频);仅通过网络或电话/短信发展的关系不足以用于移民目的
  • 财务证明:申请人递交前 6 个月银行流水;担保人递交前 6 个月银行流水;居住在爱尔兰的担保人:近 3 年税务局就业明细及 3 张连续工资单
  • 申请信:完整联系方式;来爱尔兰的理由;担保家人详情;在爱尔兰、英国或欧盟的其他家人情况

来源:Long stay (join family) visa — joining an Irish national(原文查阅 2026-08-31)

新加坡

新加坡

新加坡公民配偶长期探访准证(LTVP)

Long-Term Visit Pass — Spouse of a Singapore Citizen

在哪里递交
原文未区分境内外;婚后由新加坡籍配偶通过 ICA 电子服务担保递交
签证性质
长期探访准证(非永久居留)
担保人
新加坡公民配偶(须用 Singpass 经 ICA e-Service 担保)
关系类型
已婚配偶
官方列出的费用
递交时每份申请 S$45;签发 LTVP 时 S$60(如适用另加多次入境签证 S$30)。
官方规则要点(8 条)
  • 婚前鼓励新加坡公民与准配偶双方完成「婚前 LTVP 评估」(PMLA)。
  • 结婚并不保证获批 LTVP。
  • PMLA 评估为符合资格的,会获发有效期 1 年的 LTVP 资格信(LLE),婚后可用于 LTVP 申请。
  • 婚后可申请 LTVP,新加坡籍配偶须用 Singpass 通过 ICA 电子服务担保申请。
  • 现任或曾任工作准证(Work Permit)持有人与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前,须先获得工作准证总监批准。
  • 须提供原件、非英文文件的官方翻译,以及供 ICA 留存的副本。
  • ICA 接受签发国(地区)使馆提供的翻译,以及新加坡或签发国(地区)公证人制作的翻译(另有经认证/公证的私人翻译,见原文)。
  • ICA 不为任何私人翻译公司背书;材料不足可能导致申请不被受理。
官方列出的关系证据(2 类)
  • 婚姻与家庭文件(LTVP 文件清单):结婚证(仅限未在新加坡登记的婚姻);离婚证明(含临时判决转为最终判决的证明);前配偶死亡证明(仅限未在新加坡登记的死亡)
  • 工作相关文件(LTVP 文件清单):现雇主出具、距网上申请不超过 3 个月的在职信(职位、入职日期、月基本与总薪资);最近 6 个月工资单

来源:Long-Term Visit Pass — Spouse of a Singapore Citizen(原文查阅 2026-10-07 至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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