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团聚帮

各国配偶团聚签证 · 关系证据清单

美国有条件绿卡:结婚未满 2 年为何拿两年卡、I-751 何时递交

资料核对日期:

如果你们的婚姻在配偶取得永久居留身份当天还不满 2 年,配偶拿到的就是两年有效的有条件绿卡;要转成常规永久居民,需要在绿卡到期前 90 天内递交 I-751(Petition to Remove Conditions on Residence)表格。USCIS 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写明:你的永久居民身份是基于婚姻、且你在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当天结婚未满 2 年,身份就是有条件的;条件一直保留到 USCIS 批准你的 I-751 为止。

USCIS 的「带配偶来美永久居留」页面写法相同:配偶被批准永久居民身份时你们结婚未满 2 年,配偶取得的就是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

为什么是两年卡

有条件身份与卡片有效期是两件相关但需要分开读的事。USCIS 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写明,你通过移民签证入境美国、或者在美国境内调整为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时,取得的就是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

同一页面写明,作为有条件永久居民,你拿到的绿卡有效期是自取得有条件永久居留身份之日起 2 年;这张卡是你在美国居住和工作权利的证明。也就是说,两年不是对婚姻的要求,而是这段待审核身份的有效期。

递交窗口:到期前 90 天

USCIS 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写明:如果你是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共同递交,你和你的配偶必须在绿卡到期前的 90 天窗口内递交 I-751。USCIS 提供 Filing Calculator 帮助确定你的 90 天递交日期。

两种情况不属于这个窗口:

  • 以子女身份单独递交共同申请(joint petition)的,可以在任何时候递交,甚至在 90 天窗口之前也可以。
  • 申请豁免(waiver)共同递交要求的,可以在 90 天窗口之前或之后提出,直到最终递解令发出为止。

USCIS 的「带配偶来美永久居留」页面写明,解除条件需要你和配偶一起用 I-751 申请;同一页面也写明,I-90(Application to Replace Permanent Resident Card)不用于这一目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进一步写明:作为有条件永久居民,你不能递交 I-90,除非你本应在无条件的情况下被准入或调整身份。

递交前,USCIS 建议用 Fee Calculator 确定正确费用,并到 Direct Filing Addresses for Form I-751 页面确认寄送地址;Form Filing Tips 页面说明如何准确填写、整理并寄出申请。

谁可以单独递交,谁可以申请豁免

USCIS 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把两类情形分开写。

可以单独递交 I-751(申请共同递交豁免)的情形:

  • 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或继父母)已去世,且你缔结婚姻是出于善意;
  • 你出于善意结婚,但婚姻已经通过离婚或宣告无效结束;
  • 你出于善意结婚,但你或你的子女被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配偶殴打或遭受极端残酷对待;
  • 你的父母出于善意结婚,但你被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继父母或父母殴打或遭受极端残酷对待;
  • 终止你的身份并将你递解出境会造成极端困难(extreme hardship)。

页面的豁免章节另列出可请求豁免共同递交要求的情形,其中对离婚或宣告无效、以及受虐待两项增加了「你对未能按时递交没有过错」的条件,对配偶死亡一项增加了「结婚不是为了规避移民法」的表述。页面写明,你可以同时请求考虑多个豁免条款。

一般应当共同递交的情形: 递交 I-751 时你仍与同一位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配偶维持婚姻;或者你的父母仍与同一位配偶维持婚姻,而你没有被列入父母的 I-751 中。

页面也说明,如果你是有条件永久居民配偶,你的有条件永久居民子女取得身份的时间与你同时、或者在你之后 90 天内,你可以把他们列入你的申请。

孩子要不要另外递一份

USCIS 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写明:如果你的子女与你同时取得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或者在你之后 90 天内取得,你可以把孩子列入你的 I-751;如果孩子取得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的时间比你晚超过 90 天,孩子必须单独递交一份 I-751。

离婚还没办完,怎么办

USCIS 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分两种情况写。

如果你仍在婚姻中,但已合法分居,或者离婚、宣告无效的程序还在进行,而你递交的是豁免申请:USCIS 会发出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具体要求提供最终离婚判决或宣告无效的文书(如适用)。

如果你仍在婚姻中,但已合法分居或程序仍在进行,而你递交的是共同申请 I-751:USCIS 会发出补件通知,具体要求提供最终离婚判决或宣告无效文书,以及一份说明你希望将共同递交的 I-751 按豁免申请处理的声明。

在补件回应期内收到最终离婚判决或宣告无效文书后,USCIS 会把申请修改为申请豁免共同递交要求。

逾期未递交的后果

USCIS 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写明:如果你没有在绿卡到期前的 90 天窗口内妥善递交 I-751,你的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自动终止。USCIS 会:

  • 向你发出通知,说明你未能解除条件;
  • 向你发出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启动递解程序。在听证中你可以查阅并反驳针对你的证据;你必须证明自己满足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的要求,而 USCIS 不需要证明你不满足。

USCIS 的「带配偶来美永久居留」页面的表述是:未在该期限内递交,配偶的居民身份将被终止,并可能被递解出美国。

如果是在 90 天窗口之后递交,你必须随附一份书面说明,解释迟交的原因;USCIS 会判断你未在规定期限内递交是否有正当理由(good cause)。

递交之后:工作许可、面谈与查询

USCIS 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写明,妥善递交 I-751 后,你的收件通知会把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和工作许可的有效期延长 48 个月;如果 I-751 在最初的 48 个月延长之后仍在审理,而你需要身份证明,必须致电 USCIS Contact Center(800-375-5283)。

页面顶部的提示写明,2023 年 1 月,USCIS 将妥善递交 I-751 或 I-829 的申请人的绿卡有效期延长至卡面到期日之后 48 个月。

其他几项按原文写法:

  • 你可能需要参加面谈,以证明你符合解除条件的资格;如需要面谈,USCIS 会邮寄面谈通知,告知时间与地点。
  • 查询进度:在 Case Status 页面输入你的收件号码。
  • 申请被拒:USCIS 会邮寄决定书说明拒绝理由,也可能发出出庭通知,进入递解程序。你可以请求移民法官在递解程序中复审 I-751 的拒绝决定;复审时,DHS 必须证明拒绝是恰当的,或者你提供的事实与信息不真实。
  • 如果移民法官作出递解令,你有 30 天就该决定提出上诉;妥善递交 EOIR-26(Notice of Appeal from a Decision of an Immigration Judge)后,上诉将转交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法律依据方面,页面写明:与美国婚姻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有关的法律见《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第 216 条;解除条件的具体资格要求与程序载于《联邦法规汇编》8 CFR 第 216 条。

常见问题

结婚刚满两年才算,还是差一天都不行?

USCIS 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写明,判断时点是你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当天:当天结婚未满 2 年,身份即为有条件。页面没有把婚龄精确到更小单位的写法,因此不要自行推断「还差几天」是否算满两年。

可以换成十年绿卡而不递 I-751 吗?

USCIS 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写明,作为有条件永久居民,你不能递交 I-90 申请换发绿卡,除非你本应在无条件的情况下被准入或调整身份。「带配偶来美永久居留」页面也写明 I-90 不用于解除条件。

递交 I-751 要交多少钱?

「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未列出金额,只写明寄出前应用 Fee Calculator 确定正确费用,并到 Direct Filing Addresses for Form I-751 页面确认寄送地址。金额以官方 Fee Calculator 与 I-751 说明为准。

配偶不愿意一起签字怎么办?

USCIS 的「基于婚姻解除永久居留条件」页面写明,如果你无法与配偶或继父母共同申请,可以请求豁免共同递交要求,豁免可在 90 天窗口之前或之后提出,直到最终递解令发出为止;具体条款见上文列表与 I-751 说明。

被拒绝之后还有没有救济途径?

有。USCIS 的页面写明,你可以在递解程序中请求移民法官复审拒绝决定;若法官作出递解令,你有 30 天提出上诉,递交 EOIR-26 后上诉转交移民上诉委员会。

资料来源

本文是配偶团聚帮根据上述官方页面整理的非官方中文说明,不是任何政府机构发布的内容,不构成移民或法律意见,规则以官方页面最新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