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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K-1 未婚夫妻签证:90 天内结婚、两年内见过面等官方条件

资料核对日期:

美国公民想把外国未婚夫或未婚妻接到美国结婚,可以考虑 K-1 未婚夫妻签证(K-1 nonimmigrant visa,页面也称 fiancé(e) visa)。USCIS 的「Visas for Fiancé(e)s of U.S. Citizens」页面写明,美国公民要先递交 Form I-129F, Petition For Alien Fiancé(e),这是申请 K-1 签证的第一步。双方需打算在未婚夫(妻)以 K-1 身份入境后 90 天内结婚,婚姻必须是真实的,即双方有建立共同生活的真实意图,且结婚不能只为了获得移民福利。

资格条件

页面列出四项资格条件:

  • 请愿人是美国公民。
  • 双方打算在未婚夫(妻)以 K-1 非移民身份入境美国后 90 天内结婚。
  • 双方在法律上可以结婚,此前的婚姻已经通过离婚、死亡或撤销婚姻(annulment)合法终止。
  • 双方在递交请愿书前的两年内,至少当面见过一次。

两年内见面的豁免

页面写明,见面要求可以申请豁免(waiver),前提是能证明当面见面会:

  • 违反未婚夫(妻)所在外国文化或社会习俗中严格且历史悠久的规定;或
  • 对作为请愿人的美国公民造成极端困难(extreme hardship)。

页面用的是「可以申请」,这只说明申请途径存在,不表示一定获准。

不适用 K-1 的情形

页面写明,以下情况下,未婚夫(妻)不符合未婚夫妻签证的资格:

  • 双方已经结婚;
  • 计划在美国以外结婚;
  • 未婚夫(妻)已经在美国合法居留。

这三种情况下,页面建议查看「Bringing Spouses to L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Permanent Residents」页面,了解配偶如何申请绿卡。

从递交到入境的流程

页面写明,这一流程涉及 USCIS、美国国务院(DOS)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每个阶段都可能对双方进行背景与安全审查。

阶段 负责机构 页面写明的内容
第一步:请愿 USCIS 美国公民递交 I-129F;USCIS 审查材料,需要时可能发出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符合条件则批准,否则拒绝并说明理由;批准后寄给国家签证中心(NVC)
第二步:签证申请 DOS NVC 把批准的 I-129F 转给未婚夫(妻)将申请签证的使领馆,通常是其居住地的使领馆;使领馆通知面谈时间;未婚夫(妻)带齐表格和材料参加面谈;领事官判断其是否符合 K-1 资格
第三步:入境检查 CBP K-1 签证在有效期内前往美国口岸申请入境;页面写明,签证并不保证入境,口岸的 CBP 官员做最终决定

页面写明,K-1 签证获批后,最长有效六个月,且为单次入境。

如果领事官认为双方关系不真实,DOS 不会签发 K-1 签证,并会把 I-129F 退回 USCIS。

页面还写明,各案情况不同,办理时间也不同。USCIS 按收到的先后顺序处理未婚夫妻请愿。I-129F 的当前处理时间,可以通过页面提到的「Check Processing Times」页面查询。

入境后 90 天内结婚与申请绿卡

页面的后续步骤如下:

  1. 双方在未婚夫(妻)入境后 90 天内结婚。
  2. 结婚后,配偶可以递交 Form I-485(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申请绿卡。
  3. USCIS 审查 I-485 和配偶提交的材料,需要时可能发出补件通知。
  4. 夫妻双方通常需要参加面谈。

如果结婚不满两年,I-485 获批时,USCIS 会授予配偶有条件的永久居民身份,绿卡有效期为两年。配偶需要在绿卡到期前的 90 天内递交 Form I-751(Petition to Remove Conditions on Residence),取消身份上的条件。

在工作许可方面,页面写明:

  • 入境后,未婚夫(妻)可以立即递交 Form I-765(Application for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单独申请时,工作许可仅在入境后 90 天内有效。
  • 若与 I-485 一并递交,工作许可有效期为一年,并可以以一年为单位延长。

子女方面,页面写明,未婚夫(妻)若有 21 岁以下且未婚的子女,子女可能以 K-2 身份入境,但需列入 I-129F。子女必须保持未婚且未满 21 岁,才能以 K-2 身份入境。子女可以与未婚夫(妻)同行,或在其之后入境,但不能早于其入境。

90 天内未结婚的后果

页面写明,K-1 与 K-2 身份在 90 天后自动失效,且不能延长。如果双方没有结婚,未婚夫(妻)及其子女一般须在 90 天结束时离开美国。如果不离开,将违反美国移民法,可能导致遣返(removal,即驱逐出境),并可能影响其今后申请美国移民福利的资格。

页面又写明,如果在 90 天之后结婚,可以递交 Form I-130(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页面还写明,未婚夫(妻)一般不能以婚姻以外的其他理由申请绿卡。

常见问题

90 天后才结婚,还能递交什么表格?

页面写明,如果在 90 天之后结婚,可以递交 Form I-130(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页面另外建议参考「Bringing Spouses to L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Permanent Residents」页面,了解如何帮助外国配偶申请绿卡。

两年内没有见过面,有没有例外?

有。页面写明,可以申请豁免,但必须能证明当面见面会违反未婚夫(妻)所在外国文化或社会习俗中严格且历史悠久的规定,或会对美国公民请愿人造成极端困难。页面用的是「可以申请」,并不表示一定获准。

入境后多久可以工作?

页面写明,若单独递交 I-765,工作许可在入境后 90 天内有效。若与 I-485 一并递交,工作许可有效期为一年,并可以以一年为单位延长。

资料来源

本文是配偶团聚帮根据上述官方页面整理的非官方中文说明,不是任何政府机构发布的内容,不构成移民或法律意见,规则以官方页面最新版本为准。